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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助力杜女士成功捍卫孩子抚养费权益
案情简介:杜女士与康先生于2023年2月份离婚,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然而,2023年5月份,康先生以自己受到处分为由,提出降低抚养费,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杜女士不同意降低抚养费,在朋友的推荐下,她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伍贵春律师,寻求帮助。
案件处理结果:伍律师接受杜女士的委托后,认真收集证据,发现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康先生已知自己停职一事,应该能意识到工资变动的后果,但他依然承诺每月支付2500元的抚养费。因此,伍律师主张,康先生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已经做出了慎重考虑,这一承诺应该是有效的。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定驳回康先生的诉请,康先生必须按照原协议支付抚养费。
律师作用:在此案件中,伍律师的专业知识和辩护策略起到了关键作用。她首先通过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了对杜女士有利的证据,并以此为依据为她争取了合法权益。在庭审过程中,伍律师巧妙地呈现了康先生的承诺和当时的情况,使得法院充分认识到了康先生的真实意图。此外,伍律师还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帮助杜女士在面对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并指导她做出最佳决策。
这个案例展示了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她在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她的努力成功地维护了杜女士的权益,并使法院做出了有利于杜女士的判决。最终,伍贵春律师成功地帮助杜女士捍卫了孩子的抚养费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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