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韩旭律师成功捍卫齐女士个人财产权
案情简介:
小路先生不幸离世后,其兄长大路先生依据遗产继承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路先生的遗孀齐女士及其子偿还180万元债务及利息,并成功获得法院支持。然而,在执行阶段,大路先生进一步主张齐女士名下的房产及小路先生过世时其账户内的5万元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纳入遗产范围进行分配。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指控,齐女士深感无助,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韩旭律师代理此案。
案件处理结果:
经过韩律师的精心准备与有力辩护,法院最终采纳了韩律师的观点,认定齐女士名下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小路先生的遗产范围,同时确认5万元存款已用于合理开支,不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因此,法院驳回了大路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齐女士的个人财产权得到了有效保护。
律师作用:
在此案中,韩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首先深入了解了案件背景,细致分析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随后,韩律师指导齐女士搜集并整理了包括《离婚协议书》、购房合同、银行流水等一系列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且有力的证据链。
在庭审过程中,韩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地把握了辩论的焦点,有力地反驳了大路先生的主张。她强调,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离婚后购买的房屋,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离婚后再复婚视为新的婚姻关系,离婚时一方购买的房屋仍然属于该方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及离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婚姻关系是否恢复,均属于个人财产,不应被纳入遗产范围。同时,她还就5万元存款的用途进行了合理说明,赢得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韩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不懈的努力,成功帮助齐女士摆脱了困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赢得了这场遗产纷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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