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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婚前购买婚后取得的房产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摘要】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离婚案件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其中离婚财产分割争议是夫妻离婚争议中最难处理的问题。本文就结合实际案例,针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的房产离婚应如何分割的问题展开阐述。


案情简介:


原告在婚前购买房屋一套,且登记在个人名下,房屋总价值50万,原告付首付30万,贷款20万。后原告与被告结婚,婚后共同还贷。后原告将该房屋出售,所得价款100万,又购买了一套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价值200万。现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被告要求分割该房产,原告则要求先将婚前个人首付部分析出再进行分割。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婚后取得的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律师观点: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黄健清律师根据其在婚姻家事争议中的多年实战经验,给出如下观点分析。黄律师认为,判断房产属于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不仅要看房产证上的登记,更要看该房产的实际出资。通常我们把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除对方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婚后财产的取得完全系个人财产转化以外。 本案中,原告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因其在婚后还贷时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故在财产分割时,应当首先析出其婚前个人部分,然后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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