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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杨宝潮律师助力李某获得返还工程款四千万元及资金占用费
案情简介:李某于2014年6月与A 公司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月入场施工,截至2015年1月,A公司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且A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也不支付李某投入的工程款四千多万元。无奈之下,李某寻求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宝潮的帮助,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杨宝潮律师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款的深入研究和案情的详细分析,帮助李某提出了有效的诉讼请求和7组有效证据,最终在法庭上成功地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法院最终判定A公司未在开工7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造成施工停滞,故应解除该施工合同,并给付李某工程款四千万及资金占用费。
律师作用:作为律师,他扮演着捍卫公正的重要角色,为客户独立、客观、公正地维护权益。对客户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和专业能力,也充分说明了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职责和使命,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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