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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成功帮助谢先生追回借款280,000元及其利息
案情简介:谢先生借给杨先生232,710元,并约定了24%的利息,借款期限为30个月。然而,到了还款到期日,杨先生却无力偿还。为了追回借款,谢先生不得不与杨先生协商,约定了280,000元的本金和利息,并给予了杨先生8个月限期。到期后,杨先生仍无力还款。谢先生无奈,找到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伍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伍律师充分利用法律知识和专业经验,针对对方提出的超过诉讼时效问题给与有利反驳意见,对谢先生的债务追索权进行了充分维护。法院最终判定杨先生5日内支付谢先生借款280000元及利息(以合同期限为准,按年利率24%计算,以合同到期后至履行之日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确保了谢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律师作用:伍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通过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和先前类似案例的判例,制定了一套有效的辩护策略。通过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谈判技巧,为谢先生努力争取了他的合法权益。
作为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一员,伍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热情的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借贷纠纷中遇到困境,不妨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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