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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先生与刘女士签订了一项关于办理国际学校转学事宜的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刘女士负责办理转学手续,董先生需支付费用25万元,并约定若办理不成功,刘女士需全额退款。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转学事宜未能成功办理。刘女士随后退还了董先生217,000元,但仍有33,000元未退还。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董先生决定寻求法律援助,并联系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瑛律师。
在王律师的专业指导下,董先生成功准备了包括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在内的关键证据。王律师代表董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庭审过程中,凭借详实的证据和有力的法律论证,强调合同中的明确条款——“办理不成功,退还全部款项”,要求刘女士退还剩余的33,000元。法院最终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判决刘女士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董先生33,000元,并规定若逾期未履行,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王律师在本案件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董先生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她不仅精心指导董先生收集并整理关键证据,还在庭审过程中,通过严密的法律逻辑和有力的证据展示,成功说服法院支持了董先生的诉讼请求。王律师的专业努力和高效工作,不仅帮助董先生追回了剩余的33,000元款项,而且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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