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助力周先生从村委会成功索回地上物补偿款
案情简介:高铁重点工程站外停车场征占地时,征占了周先生的1.34亩土地。村委会将此处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2649元错发给李先生。周先生多次找李先生和村委会索要,均遭拒绝。在朋友的推荐下,周先生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伍贵春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处理结果:伍贵春律师接受周先生的委托,代为起诉村委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伍律师以村委会既充当补偿款的发放人,又是被征收土地农民集体的代取款人,是居委会将属于周先生的补偿款错发给他人,周先生有权要求村委会给付相关补偿款为依据,通过法律手段为周先生争取到应有的利益。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定村委会在10日内给付周先生地上物补偿款12649元。
律师作用:在此案件中,伍贵春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周先生争取到了应得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切实维护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伍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她运用法律知识和事实证据,通过起诉为周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他也向村委会及相关人员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当地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此案是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又一典型案例。在这个案件中,伍贵春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成功为周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补偿款。通过对此案的介绍,我们希望让更多人了解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中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以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希望能为遇到类似问题的广大群众提供有益的法律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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