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黄建清律师助力王先生在与何先生夫妇借款纠纷案中获胜
案情简介: 王先生与何先生夫妇签订了《个人借款协议书》,约定王先生先后两次共借给何先生夫妇12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然而,何先生夫妇在借款到期后并未按约还款,且推脱了4年的时间,以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拒绝还款。王先生在寻求法律援助后,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黄建清律师。
案件处理结果:黄建清律师接受王先生的委托,代为起诉何先生夫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黄律师向法庭提供了《个人借款协议书》、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微信截屏等多种证据,证明何先生夫妇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及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经过法庭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定何先生夫妇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偿还王先生12万元,并按年利率15.4%的标准支付自借款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借款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作用:黄律师在此案件中为王先生争取到了合法权益。首先,黄律师通过法律程序为王先生追回了借款本金和利息。其次,黄律师通过举证和辩论,成功说服法院判定何先生夫妇共同偿还债务。此外,黄律师还为王先生提供了关于未来如何处理类似借款纠纷的法律建议。
此案是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一起借款纠纷案。在这个案件中,黄建清律师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成功地为王先生追回了借款本金和应得的利息。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希望提醒广大市民在借款给他人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避免在后期出现纠纷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遇到了借款纠纷问题,应该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标题:王先生与何先生夫妇借款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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