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杨宝潮律师助力建材销售中心打赢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刘先生为多家养老院进行装修,从建材销售中心购买室内装修材料,总计102236元,但仅支付了67126元,剩余35110元未支付。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且其中两个养老院代刘先生支付了部分货款,导致建材销售中心无法及时追回全部欠款。在多次催款无果的情况下,建材销售中心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杨宝潮律师,请求杨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杨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主张,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建材销售中心是根据刘先生的要求陆续供货,并送至指定的地点,因此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杨律师的诉讼请求,判定刘先生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给建材销售中心35110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以35110为基数,以双方的最后交易完成时间起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律师作用: 杨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明确提出了双方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的主张,并依据此主张为建材销售中心争取到了应得的利益。同时,他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成功地帮助建材销售中心追回了全部欠款和逾期付款利息。
此案是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这个案件中,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为建材销售中心争取了合法权益。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商业交易时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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