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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贫困生(三)


如果朱同学认为自己获得助学金的权益被侵害,该如何维权呢?

目前法律对贫困助学金的管理规定,是由财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制定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办法属于行政规章。因此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属于行政管理事项,而根据该办法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所以高校属于依法承担本校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的行政管理主体,因此如果朱同学认为学校评审存在问题,可以向教育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当然也可以在尊重客观事实,有相对明确证据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方式形成舆论监督。但利用舆论监督的方式,应当慎重,不能只因为猜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以媒体方式发布,因为如果一旦不实,那么学校的声誉就会收到严重的损害。

事实上目前朱同学的事件的信息确实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

据网上信息这位朱同学的父亲去世,母亲不知所踪,从实质意义上属于孤儿。另外朱同学有贫困户登记卡和低保证,也说明朱同学确实应当属于贫困生。因此最初全网都对该同学都表示同情,纷纷发声为朱同学鸣不平,认为学校存在问题。而最近该事件又出现反转,网上又爆出该朱同学用8000多的电脑,有IPAD、在天津租每月3000元的房屋,经常充值打游戏、点外卖。而朱同学为此直播回应这些问题时,虽做了不那么让人信服的解释,但从解释来看这些事实的确不是杜撰。而最近该事件调查组也给出结论,认定学校评选没有违规,所选出的符合贫困生标准,至此事件的舆论也发生的变化。

朱同学一开始就采用舆论方式对学校提出质疑,而广大善良的网友也确实基于同情而认为学校不公,导致学校受到较大的负面评价。而这些质疑和评价的前提,仅是朱同学凄苦的讲述和并未落实的质疑。

所以当我们认为权利受到损害时,应当优先考虑法律途径,通过法律途径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其实更有利于每个人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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