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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律所黄建清律师成功为环保设备公司争取21万元承揽费用及利息
案情简介:环保设备公司与设计研究院签订《设备改造项目合同》。约定了名称、单价、合同总价、交货时间、地点、合同执行要求等事宜。项目完成后,双方就剩余承揽费用21万元、扣除费用、是否支付利息、是否存在迟延交货、是否支付整改费用等有争议。环保设备公司与设计院沟通无果,找到云杰律所黄建清律师。请黄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黄律师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研究,并围绕争议的四个焦点问题搜集了相关证据。他充分利用这些证据,找到了突破口,并为环保设备公司争取了合理的利益。最终,法院判决设计研究院在判决生效日的5日内支付承揽费用21万元给环保设备公司,并以质保金2625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应支付之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向环保设备公司支付利息。
律师作用:云杰律所的黄律师在本案中起到了核心作用,他通过充分研究案情并搜集相关证据,为环保设备公司争取了应得的利益。他的专业能力和努力最终使得设计研究院被法院判决支付了合同金额以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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