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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律所时雪律师成功为孙先生争取留学中介服务合同退款权益
案情简介:孙先生与教育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并支付了6万元的服务费用。然而,因雅思考试成绩未达预期,孙先生决定放弃出国计划,并希望与教育公司解除合同退还部分费用。但教育公司仅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退款条款退还10%即6000元。孙先生认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如安排实习单位等并未实现,与教育公司沟通无果后,遂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时雪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案件处理结果:时律师接手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认真听取了孙先生的陈述。在法庭上,时律师指出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关于退费的约定为格式条款,且该条款约定的费用过高。同时,教育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以合理方式对孙先生进行了提示或对该条款进行了说明。综合双方的履约情况和违约情况,时律师提出孙先生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费用,即教育公司应退还孙先生4万元(约定服务费用的66.7%)的服务费。经过庭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时律师的意见,判决教育公司向孙先生退还4万元的服务费。
律师作用:在本案中,时律师充分发挥了其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为孙先生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她认真听取孙先生的陈述,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并发现了合同中的不利条款。在庭审过程中,时律师巧妙运用法律知识和辩论技巧,成功说服了法院支持孙先生的诉求。时律师的努力不仅为孙先生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也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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