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法律大讲堂-----买房贷款相关事宜(二)
接上篇
这种情况下,房贷不用还了!
贷款买房盖成了烂尾楼,房贷还用还吗?全家勒紧裤腰带贷款买个房子,结果开发商破产了,盖成了烂尾楼。房贷还用不用继续还?先给出个答案:不用还。
今天我就详细给您讲一下为什么不用还。
首先我们要知道,贷款买房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关键性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开发商破产把房子盖成了烂尾楼,实际上属于开发商违约,不能按规定交房,导致这两个合同解除。所以,过错方其实是开发商,而并非买家。对于买家来说,房子的首付款已经给了开发商,房子也没拿到。如果继续按照这两个合同的约定,要求买家每个月向银行偿还贷款,就属于明显不合理的,加重了买家的负担。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 20 条明确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简单来说,一旦房子盖成了烂尾楼,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解除了。同时,买房人可以申请解除银行的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买房人的房贷就不用再还了。读者朋友,您听明白了吗?那这件事该怎么解决呢?很简单,您的首付款付给了开发商,银行的贷款也在开发商手上。冤有头,债有主,到底谁来负责?是不是很明显了?
房子贷款没还完,能不能加名?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朋友都会选择贷款买房,就可能会面临一个问题,房贷还没还完之前,就有了在房本上加名的需求。这该怎么操作呢?
首先,我们都知道,房贷没还完,房子还处于被抵押给银行的状态,如果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所以我们的第一步先跟银行进行协商。如果银行同意加名,可以直接办理加名手续。如果银行因为各种原因不同意,我们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我们也可以通过另一种方式实现这个目的。签一份赠与协议,将房产份额的一半赠予给对方。等房子贷款还完或者房子具备过户条件时,再办理过户或者加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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