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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云杰律所时雪律师成功追回建材公司货款本息
案情简介:胡先生在天津某建材公司购买了装修材料,但剩余货款53375元一直未支付。胡先生以建材公司未予扣除损失为由,对货款数额提出异议。面对胡先生的拒绝,建材公司选择向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求助,委托时雪律师代为处理此案。
案件处理结果:时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指导建材公司整理并准备了相关证据,包括打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供货单等。在法庭上,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成功证明了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建材公司已按约定提供货物,胡先生应承担付款义务。经过时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胡先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建材公司货款本金53375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
律师作用:在本案中,时律师充分发挥了其专业能力和法律智慧,为建材公司争取到了应有的利益。她不仅在案件准备阶段帮助建材公司整理并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还在法庭上通过严谨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成功证明了建材公司的主张。时律师的努力不仅为建材公司追回了货款,还为其争取到了逾期还款利息,充分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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