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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律师事务所贾明星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欠款纠纷案
案情简介:
刘先生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周女士车辆损坏。经交通部门认定,刘先生负全责。双方随后在交通队达成和解,刘先生承诺赔偿周女士2万元,并出具欠条。然而,在约定期限过后,刘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处理结果:
在云杰律师事务所贾明星律师的代理下,周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贾律师的精心准备和有力辩护,法院最终判决刘先生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周女士欠款2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若刘先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支付加倍的迟延履行利息。
律师作用:
贾律师在此案中充分发挥了专业律师的作用。她首先明确了案件的法律关系,指出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由交通事故纠纷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随后,她通过法律途径为周女士争取到了应得的赔偿,并确保了赔偿款项的及时到位。贾律师的精湛法律技能和不懈努力,不仅为周女士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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