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云杰法律大讲堂----容易忽略的三个婚姻问题!(三)
妻子大额游戏充值,离婚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该条规定新增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本条规定的适用情形。
打游戏是年轻人正常的娱乐消遣方式,为游戏适当充值属于合理的消费开支。但是判断游戏充值是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除了考虑打赏频次、金额大小、行为持续时间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家庭资产状况、收入水平和日常消费情况。
花钱大手大脚的人,离婚时要注意了!我们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件,妻子平时喜欢打游戏,前后充值15万多,丈夫忍无可忍最终提出离婚,并且主张妻子返还一半的游戏充值款项。最终法院支持了丈夫的主张,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92条中夫妻一方“挥霍”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结合这小两口较低的收入水平,15万的游戏充值已经超出了合理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被认定为“挥霍”。所以要知道,即使是已经消费出去的款项,只要不合理,都有可能在离婚时一并算清的。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