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许兆禹律师助力魏先生成功全额追回跨公司借款及本息
案情简介:
魏先生于2015年向食品公司董事长邢女士个人出借60万元,借款协议上不仅有邢女士的签字,还加盖了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饮料公司的公章。然而,当邢女士在欠款418,999元时,以食品公司经营困境为由拒绝还款。魏先生多次向食品公司及饮料公司追讨未果,饮料公司更是矢口否认借款与公司有关,声称款项既未入公司账户也未用于公司经营。面对重重困难,魏先生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许兆禹律师代理此案。
案件处理结果:
经过许兆禹律师的精心准备与不懈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食品公司与饮料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魏先生支付借款本金418,999元及相应逾期还款利息。若逾期未履行,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判决不仅全额维护了魏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对于复杂经济纠纷中责任主体认定的严谨态度。
律师作用:
证据搜集与整理:许兆禹律师指导魏先生全面收集并整理了包括借款合同、转账电子凭证在内的关键证据,为案件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关系梳理:律师深入剖析案情,发现借款时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邢女士,且通过银行流水证明了借款资金部分流入了饮料公司,从而巧妙地将饮料公司也纳入了借款责任主体范畴。
诉讼时效抗辩破解:针对饮料公司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许律师依据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实际情况,成功驳回了对方的抗辩理由,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推进。
法庭策略制定与执行:在庭审过程中,许律师凭借其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制定了周密的法庭策略,并有力执行,最终赢得了法院的支持,为魏先生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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