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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律所时雪律师助力商贸公司厘清合同责任,成功追讨百万债务及利息
案情简介:
商贸公司向李先生的项目供应材料,后经双方结算材料款共计108万元,并出具《付款承诺》,约定了还款期限,李先生签字。期限届满,李先生认为自己并非实际买受人,而是案外人国先生,拒绝承担还款责任。商贸公司无奈,遂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时雪律师,提起了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
在时律师的精心准备和有力辩护下,法院全面审查了案件事实及证据链,最终采纳了时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李先生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商贸公司支付欠款本金108万元,并承担自承诺还款日起算的逾期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法院还明确了若李先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则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作用:
时律师在此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李先生提出的复杂抗辩理由,时律师不仅深入剖析了案件的法律关系,还通过细致入微的证据搜集工作,构建了坚实的证据体系。在庭审中,时律师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地阐述了《付款承诺》的法律效力,以及依据《民法典》关于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成功论证了商贸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合法主张。最终,时律师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不仅为商贸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交易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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