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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云杰律所刁丽娜律师智斗违约买家,为夏先生追回9.9万还贷利息

案情简介:

夏先生与徐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徐先生需一次性支付别墅剩余贷款150万元,并约定了共同前往房管站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的日期。然而,在约定日期,徐先生支付的款项大幅低于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导致夏先生不得不自行承担额外还款责任,共付利息计99,292.68元。徐先生在半年后虽完成清贷,但对于夏先生先行垫付的还贷利息却拒绝偿付。面对困境,夏先生求助于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刁丽娜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件处理结果:

在刁律师的精心准备和有力辩护下,法院充分采纳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及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徐先生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别墅剩余贷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徐先生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夏先生支付还贷利息99,292.58元,并明确了若逾期未支付,则需按法律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作用:

刁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从合同签订的严谨性出发,深入剖析合同条款,精准定位徐先生的违约行为。她不仅有效收集了关键证据,还在庭审中逻辑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成功说服法院支持了夏先生的合理诉求。刁律师的卓越表现不仅为夏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彰显了云杰律师事务所在处理复杂房产交易纠纷中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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