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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法定继承(三)
儿子给父母投保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父母去世后,儿子获得保险金,而父母有未偿还的债务,儿子取得的保险金是否要先偿还父母生前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保人如果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但既然保险不是遗产,就不存在取得的保险金是否需要偿还生前债务的问题。但要注意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二、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如投保的车损险是财产保险,属于他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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