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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遗嘱遗赠(三)

男方死亡,遗产还没有分配。女方能否在遗嘱中对将要继承的份额进行安排?这种遗嘱有效力吗?

女方可以在遗嘱中对将要继承的份额进行安排,该遗嘱有效。男方死亡后,在男方遗产还没有分配前,遗产属于所有继承人共有,女方有权处分自己将要继承的份额。若女方在遗产分配前去世,女方应当继承的遗产由女方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若女方在遗产分配前去世,女方留有遗嘱的,女方应当继承的遗产按照女方所立的遗嘱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若男方遗产为非金钱遗产(例如房、车等)的,在遗产分配前女方只能在遗嘱中对自己应当继承的份额进行安排,而不能对物所有权整体进行安排。比如男方遗产为房屋的,继承人有两个子女,女方在遗嘱中写在我去世后该房屋由我儿子继承,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但是女方可以在遗嘱中表明,我去世后,该房屋属于我所有或应当继承的份额由我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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