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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遗嘱遗赠(六)

立遗嘱人留有两份遗嘱,但是落款时间是同一天且无法分辨先后,两份遗嘱有部分内容是有冲突的,如何处理?

首先从遗嘱的真实性上进行排除,若两份遗嘱经过法院审查确系真实的,则两份遗嘱无冲突部分内容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嘱有冲突的部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民法典》生效后,各种形式的遗嘱效力等级都一样,当有两份遗嘱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遗嘱取代在先的遗嘱。当两份遗嘱无法辨别先后时,两份遗嘱内容部分相同的,针对这部分的遗产,立遗嘱人并没有对遗嘱内容做出变更,仍应当按照遗嘱继承。遗嘱有冲突的部分,又无法辨别先后的,不管哪份遗嘱内容在先在后,均存在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内容的撤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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