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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先生与王先生为多年好友,基于信任,赵先生向王先生出借现金2万元,然而王先生却屡次拖延还款。不幸的是,赵先生因病去世,留下这笔未了结的债务。赵先生的女儿赵女士及其妻子刘女士接力追讨,却再次遭到王先生的拒绝。面对这一困境,刘女士与赵女士决定寻求法律援助,来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委托王瑛律师代为处理此事。
在王律师的专业指导下,尽管面临现金出借导致的证据不充分及赵先生已故带来的复杂情况,王律师依然通过细致的准备工作和有效的沟通策略,成功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经过多次与法官、王先生及当事人的深入沟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王先生同意在10日内偿还刘女士母女借款本金2万元。如果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需向刘女士母女俩加付利息(以2万为基数,自应该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确保了赵先生遗愿的实现及刘女士母女合法权益的维护。
王律师在此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证据不足和当事人已故的双重挑战,王律师不仅指导当事人搜集并整理现有证据,还敏锐地识别出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谈判技巧,王律师成功地促成了双方的和解,不仅帮助刘女士母女快速有效地追回了借款,还避免了冗长的诉讼过程,减轻了当事人的精神负担和经济成本,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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