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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三十七)
员工在医疗期内收到单位发来的待岗通知,该员工能够提出被迫辞职?在哪些情形下员工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同时可以主张怎样的赔偿或者补偿?
首先,要看待岗的原因。待岗其实就是调岗的一种形式,调岗不合法不合理,一定要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如果单位是违法调岗,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被迫离职。
其次,员工在以下情形下,可以提出被迫辞职:(一)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给员工劳动报酬的;(三)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四)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害员工权益的:(五)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最后,员工被迫辞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速递:《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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