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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劳动报酬(五十七)
上24小时休24小时的工作时间安排下, 能否主张延时加班费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要看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明确是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
标准工时制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或44小时,超过部分需要支付加班费;综合工时制每月不超过167小时,超过部分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
单位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员工工资。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不定时工时制原则上不适用加班费,但工作日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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