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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在养老院摔伤,代理伤者获得院方全责赔偿

——天津云杰侵权律师成功案例

 


引言:

在养老院摔伤怎么赔偿?

在养老院摔伤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健康权纠纷是指自身健康权受到侵害而引发的争议,常见的健康权纠纷有公交车上摔伤、商场酒店摔伤等,其本质上属于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大多都会伴随赔偿责任问题,那么,在养老院摔伤的话,能否要求院方承担全部责任?具体都由哪些赔偿?

今天我们通过云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岳三换的一个成功案例,来看一下专业的律师如何处理在养老院摔伤的侵权案件。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2日,王某与被告签订《天津市十佳老人院入住养老协议书》约定:王某入住被告养老院,护理等级为不能自理级,护理费用为每月3000元。2018年2月26日早晨,原告从床上摔下,经被告通知,王某的儿子赶到被告处,将老人送至天津市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被诊断为:左侧第2-7肋骨骨折、肺挫伤伴感染、双侧胸腔少量积液等伤情。因此次受伤王某一直卧床不能活动生活起居均需有人照顾,赔偿问题养老院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下起诉到法院,伤者方作为原告,委托云杰律师事务所岳三换律师代理本案。

 

办案经过:

本案系健康权纠纷案件,岳律师接手本案后,决定从两个点入手,一个是尽快联系伤残鉴定,确定赔偿金额;另一个是要求养老院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以期能最大限度维护我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多的赔偿。

岳律师在拿到当事人的病案材料后,委托天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意见为王某左侧第2-7肋骨骨折构成10级伤残,对此双方均无争议。

庭审中,被告方可谓是对每一项赔偿都持有异议,奈何我方律师证据准备充足,庭审风格严谨耐心、字斟句酌,被告方的每一项抗辩都没有使我方丧失法庭上的主动权  

首先,被告方对于我方当事人治疗费用的合理必要性表示质疑,对此岳律师表示:王某摔伤时年龄较大,在治疗摔伤的同时即使对其心脏、血压进行检查或用药,都属于治疗过程中必要、合理的费用。因此,被告应对王某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19141.97元、以及被告认可的门诊医疗费1370.91元全部赔偿

另外,对方亦不认可我方主张的营养费3000元,理由为我方未能提供加强营养的医嘱。对于被告的该项抗辩,岳律师认为:虽未有营养的医嘱,但考虑王某年龄较大、摔伤致多处肋骨骨折、住院时间较短、出院医嘱继续卧床的情况,按照50元天的标准,计算自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止60天的营养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我方的合理诉求。

对于我方主张的护理费12300元,被告抗辩未有医嘱或鉴定依据的情况下,100天的护理期限过长。我方认为:根据王某的年龄、伤情、入出院情况,100天的护理费期限属于合理范围,按照天津市2017年度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898元年的标准,计算上述护理费,合情合理、于法有据。

最后,被告方抗辩王某对摔伤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未提交证据证明,且考虑王某的年龄、不能自理的护理等级,被告应对王某摔倒受伤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因摔倒受伤产生的医疗费20512.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00元、营养费3000元、护理费12300元、残疾赔偿金2013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64551.88元。

 

本案要点:

健康权纠纷案件,当事人最为核心的诉求是赔偿金额尽量高,责任承担尽量少。回顾本案,岳律师先是安排当事人在恰当的时机做伤残鉴定,鉴定等级出来之后,将每一笔赔偿都理算出来,赔偿金额不仅达到了当事人的预期,更是将其控制在了法官能够支持的最高限度内。

本案之所以能够取得理想结果,与岳三换律师深谋严虑的办案风格息息相关。作为律师,不仅要立足于当事人的诉求,用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合法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要熟悉法官审理对应案件时的习惯乃至其倾向。不看案件的大小,不论案件的难易,始终聚焦客户的满意度,做极致有温度的法律服务,是每一名云杰律师的优势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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