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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冷漠嘲讽,言辞挑唆跳楼者,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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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冷漠嘲讽,言辞挑唆跳楼者,违法!


最近,有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在我们身边。一名24岁男子在吴中区某高层建筑欲轻生,在一栋高楼上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他的绝望和无助,引来了不少围观者。但是,一名67岁的沈姓男子途经事发地并在现场起哄,喊跳啊,你不跳不是人。几个小时后,最终,这名男孩在众目睽睽之下,跳楼身亡。

这样的场景,我想人们都会对这起哄男子行为进行谴责。因为我们都知道这种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但是可能很多人认为这种行为法律不管,不属于违法行为。事实并非如此: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于30日发声明,202362917时许,一名24岁男子在吴中区某高层建筑欲轻生,一名67岁的沈姓男子途经事发地并在现场起哄,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沈男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那么起哄男子的行为到底构成什么违法行为?该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这起哄男子与跳楼男子本无关联,男子起哄纯属无事生非、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把跳楼当热闹看。虽然不能证明男子跳楼跟这男子起哄的关联关系,但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所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对该男子予以拘留。

其次虽然从刑法因果关系角度,无法确定跳楼男子的跳楼行为,是否有该起哄因素的作用,不能对其处以刑罚处罚。但是从民事角度而言,男子行为违反公序良俗、违法社会道德,男子跳楼不排除男子或其他人冷嘲热讽的影响,就民事角度形成一定关联,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

我们呼吁社会应当对这样的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广大公众对遇到困难和危机的人应当给予关爱和帮助,而不是冷漠和嘲讽,更不能挑唆和刺激。生命宝贵,大家给出些温暖,或许这事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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