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罗刹海市》
从刀郎新歌《罗刹海市》的解读,说说网络言论的界限!最近娱乐圈最火的莫过于对刀郎新歌《罗刹海市》解读,刀郎的歌比较接地气,歌词很朴实,贴近人们日常生活情感,唱腔又有西北的沧桑和豪放,旋律朗朗上口,传唱度很高。
近期网络热议这首歌,各类评论,歌词疑被过度解读。作为法律人,随着对评论信息的了解,也不仅让我们开始思考这种情况下的评论,到底对还是错,是否已经脱离了对艺术的评价,是否是在变相的攻击他人,是否是将刀郎至于不利的境地?
法律上我们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在文化、科学、艺术领域自由评价不仅是言论自由的体现,更重要的是社会进步的助推剂。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甚至可以从学术角度对他人的观点和思想进行批评。但是这种自由言论和评价是否有一个合理的法律界限呢?
言论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但也不是无限制的。言论自由应当遵循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名誉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利之一,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人故意或者过失他人进行诋毁、侮辱或者其他方式损害其名誉,就构成了名誉侵权行为。
简单的说,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是以不对他人名誉损害为前提,不诋毁、不侮辱他人为根本。在对歌曲艺术的评价和解读中,我们可以对歌曲艺术美感表达自己的认知和看法,例如(插入那英当年评价刀郎时,认为刀郎的歌曲不具有艺术美感),这是那英对刀郎歌曲的认知和评价,这种评价不是诋毁,是那英自我认知的表达,也不代表公众认知,实际从刀郎当年唱片200 万的骇人销量可以看出公众对刀郎的歌曲艺术性的认可程度。
但一些网友以当年那英、杨坤等对刀郎歌曲的评价为线索,将刀郎新歌罗刹海市歌词解读为对当年被辱的反击,并从歌词的解读中联系当年的事和人,并使公众们通过这些解读的引导,自然而然的将这首与这些事和人形成联系。由此让人们得出这首歌是对那英、杨坤、高晓松、好声音等的讽刺。这种评价实际已脱离了对歌曲的艺术性评价,而是借用刀郎的歌形成对相关人的名誉贬损。也许如此解读的网友都是支持刀郎的歌迷,他们可能因当年那英等人对刀郎歌曲的评价产生不满,或者是认为他们的评价对刀郎不公正。但是作为艺术本身就要接受这种评价,只要是对艺术本身的而不是对艺术家人身的,这种评价无论好坏,都不存在对错,作为艺术家就应当坦然面对。作为刀郎的歌迷,可以不满对刀郎不利的评价,可以反击,但是在法律上反击的方式只有一种,就是从艺术本身进行评价,而不是利用刀郎作品的解读去讽刺、侮辱他人。这种方式与谩骂无异。我相信这绝不是刀郎的本意,也不是他这作品的本意。而是刀郎在尝试不同的艺术类型,表达自己的艺术思想。我想刀郎也希望自己的新歌能大火,但刀郎肯定想不到自己的新歌会以这种方式大火。在这里还是建议网友们,如果你是刀郎的歌迷,请爱护他,这种解读只能对刀郎不利;如果你不是刀郎的歌迷,也请爱护他,因为好的环境才能有好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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