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发生时,对于受灾人员的救助问题
这些天超强台风杜苏芮来袭,全国很多地方都遭受了台风的影响,并给很多地方带来了重大损害。近日北京、天津、河北普降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已经发生洪水灾害,根据防汛部门的信息,洪水正汇集流向天津,天津已经严阵以待。
据报道北京因本次灾害天气已导致 11 人遇难,其中两人系因公殉职,二十多人失联。在这里我们向在灾害中遇难的人表示哀悼,在这为失联的人祈福,希望他们平安。对坚守在抗灾第一线的人们致敬。
大自然的力量是让人敬畏的,面对自然灾害人类显得渺小和无助。在每次自然灾害发生时,无论我们多么努力,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灾害带来的损害。而面对这样的损害,法律也设立了预防灾害、应对灾害、减轻灾害、救助灾民、恢复重建的规则,以保证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相关部门和人员能行为有序、责任明晰、减轻灾害、并达到及时恢复的目的。
法律上的自然灾害其实就是大家普遍认知的,因为自然原因引发的灾害。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往往会导致很多的人会遭受财产损失,甚至失去生命。一般而言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和损害法律上称为不可抗力,所以如果纯粹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害,在民事法律上是不可能找到责任承担人的。但这并不是说受灾的人们要独自面对和承担所有的损失。
在自然灾害中最脆弱的是受灾的每个人,当洪水、泥石流倾泻而下时,可能他们奋斗一辈子的全部财产就真的泡汤了,更悲惨的是那些不仅失去家园、财产,还失去亲人的灾民们,他们是最绝望最痛苦的人。这些人需要给予及时的救助,当然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有道德上义务去关心和救助他们,但最核心最重要的救助还在于国家。实际上在任何国家面对自然灾害,国家都会承担起对灾民的救助,这是国家责任。我国的《自然灾害防止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都规定政府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当承担的救助灾民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政府在灾害发生前,应当做好应急救助的准备,如天津市政府在洪水到来前疏散泄洪区民众,准备好救灾物质等。
在灾害发生时,政府需要为受灾人群提供应急救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在灾后政府要组织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家园,并给与灾民重建的补助资金和物质。
当然面对天灾,即便政府提供法律救助,也不可能填补灾民的所有损失。因此社会人道主义的募捐、救助成为重要的补充。在这里我们也呼吁社会公众,当出现灾难时,我们都应当伸出援手去帮助那些无助的人们,作为受灾的个体和家庭,他们没有抵御这些灾害的能力,他们太需要社会的帮助,当我们帮助他们时,其实也是在帮助自己,因为当你需要帮助时,别人才会同样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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