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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否可以不经丈夫同意单方终止妊娠(二)
上期我们从子女对女性生活的影响远远大于男性的角度出发,认为女性可以单方决定是否生育。但是对这种观点也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今天我们就梳理一下这些反对的理由,大家可以发表评论。
首先从生育条件而言,肯定是两个人的事,而不是一个人的事。夫妻是生活的共同体,是否生育对于每对夫妻而言都是关系彼此生活的重大事项。因此对于关系两个人的重要事项,当然应当由两个人共同协商来确定。而不能由一方自行决定。
其次夫妻因爱情而结合,孩子是夫妻爱的结晶。当妻子怀孕后,虽然基于生理因素夫妻爱的成果只能由妻子孕育,但这毕竟是夫妻双方的选择,也是夫妻共同的成果,妻子无权单方处置。
最后从情理角度而言,妻子不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是对夫妻间爱情和信任的极度不尊重。在考虑是否生育时,应当相互坦诚、充分沟通,在爱与信任的基础上共同决定生育的问题。
以上观点反对由妻子单方决定终止妊娠,因为胎儿是夫妻双方共同爱的成果,并且是否生育也是夫妻共同的大事,因此要不要孩子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决定。
对于这种观点大家是否认可,欢迎大家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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