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与诚信的博弈,五月天选择?(二)
什么是假唱,该怎么处罚
有人说假唱已成为演唱会的标配,似乎假唱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比如大家熟知的萨顶顶、那英、蔡依林等涉嫌假唱事件。但是当谈及这些假唱问题时,很多艺人都寻找有一定的理由来否认假唱,这就引出了关于什么是假唱的判断标准问题。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假唱是被严令禁止的,但是该条例并没有确定假唱的法律概念。这就导致什么是假唱以及如何界定假唱的界限就成为争议的焦点。
可能很多朋友觉得真唱还是假唱是客观事实问题,只要是本人唱的就是真唱,不是本人唱的就是假唱,很容易区分,不需要什么法律概念和界定。
其实对于假唱的界定是存在争议的,对口型当然属于最典型无争议的假唱,但是对于接唱、与提前录制的合唱是否属于假唱,却有不同观点。而这就是源于假唱概念不清导致。有观点认为接唱或合唱不属于假唱,因为他们认为假唱是指歌手没有在现场演唱的行为,而接唱和合唱中歌手并非没唱,接唱只是唱的不完整,合唱只是唱的不单一。而将接唱或合唱都视为假唱的观点认为,假唱就是指没有在现场独立完成演唱的虚假行为。
我本人是赞同第二种观点的,也就是说凡事在现场不是自己独立完成,而是借助其他手段演唱歌曲的都是假唱。这符合人们的普遍认知,掺假也是假。当然从法律严谨性而言,还是应当将人们的普遍认知提升为法律概念才能避免歧义。
假唱不仅是道德问题,也同样是法律问题,法律禁止假唱,同时对假唱也规定了处以5到10万的罚款处罚,同时将假唱行为向社会公布,如果两年内再次被公布,将被吊销执照。虽然相对于明星的收入而言,这种处罚金额并不高,但是向社会公布的做法,可以更有效遏制假唱的行为。毕竟诚信与道德是每个艺人的生存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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