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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二) ----租房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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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二)

                                         ----租房那些事


房主注意了!这句话必须加在合同里!

如果出租给别人,而租户要是过世在这个房子里,房主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房主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凭什么呀,还影响租房子和卖房子呢。但是实践中很多这样的情况,往往和百姓想象的不太一样。这样的情况发生后,租户去起诉,很多都胜诉了。为什么?比如入室杀人跟房主没有安防盗窗是有关系的,煤气泄漏跟房主没有安装安全阀有关系,洗澡的时候漏电说明房主没有按照标准去安装线路,要不就是其他房屋建设不合格等等。也就是房主对房屋的设施维护、修缮、管理都是有责任的,房主没有尽到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房主就应该担责。

所以,作为房主,不要只关注租金、押金、水电费由谁支付的问题,一定要把房屋的各项使用功能都搞好,做到符合安全的标准。在房主做到了上述问题后,千万不要忽略了安全责任条款,这一点是最重要的。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因此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意外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作为房主,一定要把这个提案条款加到合同里。一旦发生这种事故,损害赔偿金是非常高的,可能导致房主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就回到了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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