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一)
离婚诉讼中,如何确保夫妻共同财产查“尽”查“实”,切实保障当事人特别是弱势方的合法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全面修订后,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明确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使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依职权要求双方当事人申报夫妻共同财产,体现了法院能动司法的理念,不仅提升了诉讼效率,同时也保障相对弱势一方的婚姻家庭权益,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一次性解决、实质性解决具有重大意义。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不同财产类型的申报有什么要求
遗漏申报、逾期申报的后果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但如何用好这一“利器”,仍需加以注意。为此,我们精心准备了一份实务指南,帮你答疑解惑: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诉讼中的具体表现。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