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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遗嘱遗赠(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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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遗嘱遗赠(九)

 

老人的房屋拆迁,获得还迁房一套并已入住,但是由于政策原因,房产证需要在5年后获取。因老人年事已高,想对该房屋写遗嘱,但是由于没有房产证,公证处不予办理遗嘱公证,如何处理好该类遗嘱?

可以采取其他的遗嘱形式。2021年1月1日前,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遗嘱,但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以后,删除了原《继承法》中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遗嘱的规定,各种形式的遗嘱的效力均相同。那么在无法公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方式。在立遗嘱时可以进行律师见证,对立遗嘱的过程录音录像,保证遗嘱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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