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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履行劳动合同纠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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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履行劳动合同纠纷(五)

 

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后,是否必须到岗? 如果去其他单 位入职是否违反法律?

三方协议实际上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毕业生后自行终止,然后单位

会与毕业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后,协议即生效,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应届毕业生应当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到岗,否则就会构成违约。此时的违约并非基于劳动法律,因为学生还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基于合同法项下的违约。

    同样,去其他单位入职也是违约行为。如果三方协议约定了违约条款,应届毕业生应当承担责任。当然,就业对于应届毕业生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毕业生在签署三方协议时要慎重。如果签署后确实有了新的更好机会,这时就要综合考虑选择方向,但是不论如何选择,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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