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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三十三)
劳动者是否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不满一个月离职的,单位以未提前1个月通知为由不支付这几日的劳动报酬合法吗?
在员工和单位对解除劳动合同事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但单位以未提前30天通知为由不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系违法行为。作为用人单位,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单位要对员工给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速递:《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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