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法律大讲堂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三十六)
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届满后,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且单位没有其他岗位可以安排,此时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对于该情况应如何处理?
单位此时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正确的处理办法:首先,单位此时应对该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则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为未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可向员工发送《返岗通知书》。
其次,员工收到《返岗通知书》后:如果员工拒不到岗,则单位可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以旷工为由将员工辞退;如果员工正常到岗,但是员工表示无法从事原岗位工作,则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培训。
再次,根据培训的结果:如果员工经过培训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则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经过培训后可以胜任工作,则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速递:《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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