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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临时工被辞退,律师介入后维权成功

——天津云杰劳动律师成功案例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小王通过招聘信息找到A公司,在与A公司经营者沟通后于2018年10月7日入职A公司处任司机职务,工资支付方式为现金发放依签字领取工资。2019年7月初,因A公司要求小王将拉来的货物抬到没有护栏的楼上,小王认为太过危险故拒绝,A公司由此辞退小王

小王认为其在职期间,A公司未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支付各项加班费等故申请仲裁,后仲裁机构驳回了小王的全部仲裁请求,陷入迷茫的小王找到了云杰律师事务所,委托贾明星律师代理本案

 

办案经过:

本案属于典型的未签署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时单位涉及违法辞退的行为。在实务当中,单位对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几乎都想用“临时工”的帽子来遮盖自己的违法行为,本案也不例外。

庭审中A公司主张小王系临时工,双方系劳务合同关系,但A公司并未就劳务关系提交证据予以证明贾律师在庭审中也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进行了论证:小王A公司按照A公司指示进行工作,A公司按月发放小王劳动报酬,且小王能够准确陈述其工作内容,据此小王A公司处工作期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条件,因此应认定双方为劳动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A公司从未与小王订立劳动合同,故A公司应发放小王2018年11月7日至2019年7月7日期间共计8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对于小王主张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节,A公司以小王拒绝工作安排为由进行辞退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解除,A公司应支付小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件结果:

法官最终采纳了我方律师的观点,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令A公司给付小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7300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000元。

 

本案要点:

云杰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维权,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有我们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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