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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助原告成功索回货款48万元
——天津云杰合同律师成功案例
基本案情:
XX市政公司是一家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2013年,XX市政公司向XX公司提供混泥土总计881209.5元,XX公司陆续支付货款400000元,尚有481209.5元未付。经多次催促,XX公司至今未支付。无奈之下XX市政公司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委托王彬律师处理本案。
办案经过:
本案为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王斌律师介入本案后,认为XX公司与XX市政公司所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对方无任何理由拒付货款。
另外,我方律师及时申请冻结XX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81209.5元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等值财产,期限为一年,以此来保证我方当事人的权益能够得到实现。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XX公司支付原告XX市政公司货款481209.5元。
本案要点:
当我们遇到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就应该申请冻结银行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等值财产,做好保全工作。而律师就需要去和法院具体去协调沟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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