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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的那些事(二)


与劳动者签订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是否有效?

企业不缴纳社保的原因很多,但无论何种原因,大部分情况都是劳动者同意不缴纳社保。其中最常见的是企业将自己承担的社保缴纳额,折合一部分作为劳动者补助随同工资发放。这样似乎企业用工成本降低,劳动者还落实惠。

在这种情形下,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一般都会和劳动者签订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基本就是不缴纳社保是劳动者意愿,企业给劳动者社保补助,由此产生的责任劳动者承担等等。

这样的协议有效么?当然无效,上篇我们已经说了社保缴纳是行政法律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因此通过与劳动者约定排除社保缴纳行政义务的协议是无效的。无效的法律后果就是企业依然还要承担社保缴纳义务,并且还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比如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违法行为的经济处罚。

所以企业在实务中如果签订了这种协议,关于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效。但是企业给予劳动者的社保补助,以及不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赔偿,却可以通过设置合理条款减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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