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022-4006

成功案例

Case

云杰律所黄建清律师助力徐先生追回承包工程款38


案情简介:A建设装饰工程公司将装修工程发包给徐先生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双方结算确认,A建设装饰工程公司欠徐先生382988.5元未付。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徐先生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黄建清律师,请求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黄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徐先生准备证据,并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分析。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黄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对A装修工程的银行存款进行查封冻结。在法庭上,黄律师提出了详细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证明了A建设装饰工程公司拖欠徐先生工程款的事实。经过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徐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A建设装饰工程公司给付徐先生欠付工程款382988.5元和欠款利息(以382988.5为基数,按LPR自结算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并承担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


律师作用:黄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不仅指导徐先生收集和整理了充分的证据,还对其进行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诉讼策略指导。在诉讼过程中,黄律师积极申请查封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有效保障了徐先生的合法权益。此外,他还帮助徐先生争取到了欠款利息和律师费等费用,使徐先生得到了全面的法律保护和利益最大化。徐先生对黄律师很满意,后续欠款30万的案件也委托了黄律师,同样圆满解决。


此案是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又一起装修工程欠款纠纷案。在这个案件中,黄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为徐先生争取了合法权益。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商业活动时要注意合法合规,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Previous Next
  • 服务邮箱

    YUNJIENK@163.com

  • 全国统一法律咨询电话

    400-022-4006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地图导航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抖音号:yunjie1703
Copyright © 2019 - 2021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津ICP备11001192号-2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1384号 技术支持:众晖科技
首页
电话咨询
咨询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