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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云杰律所杨宝潮律师助力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成功追讨欠款

 

案情简介: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与安装工程公司签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了工程地点、分包范围、建筑面积、提供分包劳务内容及付款方式。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依约履行了施工义务并按期竣工交付。然而,安装工程公司欠付4344114元,经多次催要,长期拖延,并以超过诉讼时效三年为由拒绝付款。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无奈,找到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杨宝潮律师,请求其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杨律师接手案件后,详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款支付期限和方式。他从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多方面搜集证据,证明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安装工程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同时,杨律师还指出,从质保金支付期届满计算诉讼时效未超过时效,因此安装工程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在法庭上,杨律师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定安装工程公司在判决生效7日内支付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工程款4344114元和逾期利息(以4344114为基数,自诉讼之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344114为基数,自诉讼之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违约金)。

 

律师作用:杨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专业知识和法律技能,为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争取了合法权益。他通过对合同条款的深入理解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搜集了大量证据,证明了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他运用法律技巧,成功驳回了安装工程公司的抗辩理由,维护了A建筑工程承包公司的合法权益。杨律师的精湛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为案件的胜诉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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