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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Case

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助力李女士在劳动纠纷案中获胜

 

案情简介:李女士在A公司工作15个月后,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李女士与公司沟通,索要相关赔偿。A公司提出与李女士是非全日制用工,拒绝赔偿。李女士找到了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伍贵春律师,请律师代为起诉。

 

案件处理结果:伍律师接受委托后,耐心细致地查找证据,凭借对劳动合同法的深入了解,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并就对方提出的非全日制用工提出反驳意见。劳动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工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李女士任办公室文员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显然不是非全日制用工。法院最终判定A公司在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李女士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0834.5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3450元。

 

律师作用:伍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接受了李女士的委托后,认真研究了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诉讼策略。在法庭上,她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为李女士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此案是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的又一起劳动纠纷案。在这个案件中,伍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地为李女士争取了合法权益。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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