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王冲律师助潘先生成功争取职工破产债权
案情简介:潘先生与A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随着公司多次更名及经营不善,最终于2021年5月申请破产。然而,公司在债权支付职工补偿金名单中没有列出潘先生的名字。潘先生与公司沟通后,公司称在2012年双方签订了保留社保关系协议,潘先生自2012年起将自身的社保个人部分和公司部分缴纳给公司,公司代为缴纳。因此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潘先生无奈之下,求助了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冲律师来解决纠纷。
案件结果:王冲律师深入研究了大量的相关材料,并收集了有力的证据。凭借对劳动法的专业知识,王律师在法庭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辩护能力,强调了两点关键观点:首先,劳动关系的成立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而潘先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退休金,符合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其次,当劳动者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时,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原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法院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根据潘先生的29年工龄计算出应支付的职工破产债权为59450元。这意味着潘先生成功争取到了应有的补偿金,为他在职工纠纷中赢得了正义。
律师作用:这个经典案例向我们展示了王冲律师在该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和努力结果。作为潘先生的代理律师,王律师不仅致力于维护潘先生的权益,还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收集有力证据以及在法庭上的强有力辩护,成功地为潘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利益。
云杰律师事务所将一如既往地秉持执着、专业和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为更多的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助力他们实现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类似的困境,别犹豫,立即与我们联系,让我们一同迎接您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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