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王宁律师助力路女士成功维权,获全面工伤赔偿及经济补偿
案情简介:
路女士与天津某服务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为操作工并约定了薪资。不幸的是,路女士在工作中遭受工伤,但公司因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了医疗费用,未提供其他应有保障。面对公司未缴纳社保及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路女士决定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关待遇。然而,公司拒绝其合理要求,双方协商无果。
案件处理结果:
在此困境下,路女士求助于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宁律师。王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整理案件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其邮寄凭证、邮件追踪记录、公司签收证明,以及关键的工伤认定材料和伤残鉴定结果(九级伤残)。随后,王律师代表路女士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经过精心准备和有力辩护,仲裁庭采纳了王律师的观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并责令服务外包公司支付路女士多项费用,包括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差额18271.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4637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79180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8613元。
律师作用:
在此案中,王律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对劳动者权益的坚定维护。她不仅详细梳理了案件事实,收集了全面而有力的证据材料,还在仲裁过程中精准援引法律法规,有力反驳了公司的无理抗辩。通过王律师的不懈努力,不仅帮助路女士确认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成功争取到了包括工伤赔偿、经济补偿在内的多项合法权益,为路女士的后续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彰显了律师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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