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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遗嘱遗赠(四)

爷爷把房子遗赠给孙子,接受遗赠的孙子,对已经确认接受遗赠但尚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能否直接转赠给父亲?

尚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不能直接转赠给父亲。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且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赠与转移登记时,应当向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提交赠与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而孙子尚未办理登记也没有领取权属证书,故无法将房屋直接转赠给父亲。此外,即便房屋已经登记在孙子的名下了,还需看孙子现在的实际年龄,若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的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赠予价值巨大的房屋显然与其年龄不相符,因此不能转赠父亲。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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