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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云杰律所王冲律师力证货车司机李某与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案情简介:

李某,一名货车司机,生前驾驶某运输公司名下的车辆进行营运活动。起初,李某与运输公司依据营运收入分配收益。然而,自211日起,双方关系发生变化,运输公司开始按月向李某支付固定工资。不幸的是,315日,李某在运输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离世。面对此突发变故,李某的母亲老李和女儿小李以确认李某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由,申诉至仲裁委员会,该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随后,她们选择求助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王冲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正义。


案件处理结果:

在王律师的精心策划与不懈努力下,案件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确认李某与运输公司自211日至3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决定性判决不仅为老李和小李带来了法律上的胜利,更为后续申请工伤赔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律师作用:

王律师在此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首先深入调查案件背景,细致梳理李某与运输公司的关系演变,收集了大量关键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截屏、微信支付凭证及其标注,这些证据有力证明了李某在211日后接受运输公司的管理,并从事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的货物运输工作,且公司按月向其支付固定工资。


在庭审过程中,王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法庭应变能力,据理力争,指出双方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律构成要件,并强调了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合法、公正、及时原则。最终,在王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院采纳了其代理意见,确认了李某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案不仅展现了王律师高超的专业技能和强烈的责任感,也为类似劳动争议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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