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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杰法律大讲堂之履行劳动合同纠纷(七)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一年内又补订了劳动合同的,是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在一年内又与劳动者补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
者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期间的二倍工资。
具体到天津市的司法实践,要看补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否覆盖了之前未签合同的时间段,如果已经覆盖了,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又没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般法院会裁判不再支持双倍工资。具体到实际补订日期,应根据补订的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及其他情形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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