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杰律所伍贵春律师助力酒水批发中心成功追回进店费用及逾期利息
案情简介:
酒水批发中心与一家烤肉店签订了《酒店酒水销售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批发市场需支付的进店费、按销售量追加的投资,以及协议违约后的费用退还条款。然而,协议执行仅10个月后,烤肉店突然注销,导致协议无法继续。酒水批发中心依据协议要求烤肉店退还进店费用,但协商无果。随后,批发中心委托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的伍贵春律师,代为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结果:
在伍律师的精心准备和有力辩护下,法院最终判决烤肉店的经营者高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退还酒水批发中心本金10012元及逾期利息(以10012元为基数,自签订协议应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若逾期未履行,则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律师作用:
伍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通过指导酒水批发中心准备详尽的证据材料,确保案件在法庭上得到充分论证。在庭审过程中,伍律师精准指出烤肉店在协议有效期内注销营业执照并闭店,已构成违约,且未能完成约定的销售指标,应依据协议按比例退还已支付的奖励金。同时,伍律师还成功论证了烤肉店作为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高某的个人财产与经营财产无法区分,即便烤肉店已注销,高某仍需以个人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这一系列有理有据的论述,最终促使法院作出有利于酒水批发中心的判决,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并确保了逾期利息的合法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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