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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服务不认可,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二)
在回答这问题前,我们首先应当明确两点。一是业主范围;二是如何界定物业管理是否到位问题。
如果只是个别业主拒交,并且个别业主是以自己的标准评价物业管理好坏的,那么我们认为这种做法不对。因为物业管理内容是根据物业合同约定的,但是物业合同又不可能将所有管理事项、标准、要求约定的明明白白,没有歧义。如果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具体要求并没有在物业合同中写清楚,那么物业管理好坏就成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议,而物业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提供了服务。而大部分业主也缴纳了物业费,说明物业服务质量符合大部分业主要求,因此个别业主以自己标准衡量物业公司服务好坏,不能作为物业违约的依据。所以说个别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退一步说你也不能用别人交的物业费,获得物业服务啊!
当然如果是大部分业主拒交,这就需要以物业合同为依据,看看物业公司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问题,是不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要求了。
斯律师的观点,个别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不能作为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大部分人交了,就说明物业服务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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